书荒推荐《凌爷的掌心宠又甜又娇》盛言夕凌宴-《凌爷的掌心宠又甜又娇》盛言夕凌宴小说

时间:2022-05-21 17:28:51作者:林镜玄来源:yg

小说简介:《凌爷的掌心宠又甜又娇》盛言夕凌宴是作者林镜玄刚刚发行的一部小说中的男女主角。小说以形式来叙述,大大增加了难度。可想而知,作者对它倾注了多少心血!精彩章节抓紧一睹为快。高考前夕碰上个疯子。五年后再次落入恶魔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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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007】欢欢,你干脆跟我一起去百乐门吧

沈尽欢听了他的话,这才以为自己可能真的是被秦深回国的消息吓傻了,所以才在大白天出现幻觉,将沈让当成了秦深。

此刻她也意识到,今天在华利大厦门口不小心踢坏车灯的那辆林肯车的主人,不是秦深,而是沈让。

"不好意思,今天是我踢坏了您的车灯,我很抱歉。"尽欢态度谦卑地说道。

沈让闻言眯起眼睛,此刻看向沈尽欢的目光里掺杂了一些令人费解的情绪。

原来,今天秦深问的女人是她。

再细看她的眉眼,沈让愈发觉得熟悉,隐约间似乎之前真的碰见过。

"不要紧,是我的司机不懂事,倒是给你们二人添麻烦了。"

沈让随口解释,看来这女人误以为他是车主了。

"真的很抱歉。"沈尽欢再次弯腰赔礼。得知车主不是秦深之后,她的表情也没方才那般僵硬了。

沈让离开之后,王玲一边拉着沈尽欢目送他的车,一边兴奋地狂叫:"欢欢,你怎么那么淡定啊?刚才那个人是身价上亿的沈让啊!"

沈尽欢默了默:"有钱人应该都是互相认识的吧?"沈让这么有名,或许他和秦深……是朋友?

意识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有想起了秦深,尽欢顿时懊恼不已,她也不管王玲在耳边叽叽喳喳,拉住她的胳膊,说:"玲珑,请我吃饭吧,我快饿死了。"

王玲爽气地答应了。

"今天真是连累你了,走,姐带你去吃大餐!"

"不用大餐,能填饱肚子就行,你的钱也是辛辛苦苦挣来的,别铺张浪费。"

"欢欢,你对我真好,就冲你这句话,今天我请你吃你最爱的大盘鸡!"

"……"

……

到了饭馆,王玲问沈尽欢借手机给夜总会的妈妈桑打个电话,她的手机没电了,当沈尽欢将自己那古老的诺基亚手机递上去的时候,王玲眉头皱了起来,声音拖得长长的,抱怨道:"欢欢,你对自己太抠门了,现在这个社会谁还用这种老年机啊?"这种手机估计连捡垃圾的大妈大爷都看不上眼。

沈尽欢摸了摸鼻子,丝毫不觉得丢脸,理直气壮地说:"我觉得挺好的呀,手机只是个通讯工具,要那么好看做什么?能接打电话能发短信,实用才是王道的。"

"哎……你真是,"王玲叹了口气,心疼她那股执着劲儿,"要我说你什么才好呢!你给火儿什么都买最好的,为了给他买个进口书包能自己吃一个月的泡面,为什么就不肯对自个儿好一点?你看看你身上这件衣服,颜色都掉光了,你还当宝贝似的穿出来,真是暴殄了你那么好的皮囊和身材了……"

都是花一样的年纪,沈尽欢过得却比同龄人苦太多太多,她没有稳定的工作,只能私下里接点图纸画一画,领着一份随时都会停止的微薄薪水,将火儿拉扯到四岁。她从来都舍不得打扮自己,但是对待孩子,却从不吝啬。

火儿就是她的命根子,同时也成了她的负担,有了火儿这个拖油瓶,她想要嫁个好人家只怕比登天还难了。

王玲很清楚,倘若不是当年的那场意外,她的命运定然是不一样的,记得高中的时候,沈尽欢就是老师眼里的乖乖女,成绩优异,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班主任甚至说凭她的能力考上A大绝对不是梦,或许还能争取到出国留学的机会,加上她长得美,性格温顺,家庭条件也算优渥,将来不说是发展最好的,但肯定要比一般人出色许多。

可谁知,高考三天,她都缺席了。

而等王玲得到消息从S市赶回A市找到她的时候,沈尽欢的妈妈已经疯了下落不明,继父也卷走了所有财产消失,就连她继父前妻的弟弟,也就是尽欢的小舅舅,一直以来都很疼尽欢的那个男人也突然出国,而沈尽欢本人似乎也遭逢了巨大的打击,整个人如丢了魂似的,每天不吃不喝傻傻坐在窗口,口中一遍又一遍地问着为什么。

王玲当时追问究竟发生了什么事,沈尽欢只是睁着一双枯竭的眼睛空洞茫然地看着她,她实在心疼,便不再逼她。

直到后来火儿出生,王玲才意识到高考那三天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。

沈尽欢带着孩子在老家住了两年,她当时年纪小,老家的人思想封建,见她未婚生子各个在背后唾骂,甚至有人因此而去骂她的外公和外婆。

如此巨大的压力之下,沈尽欢带着儿子离家出走了。

王玲曾问过,火儿的爸爸究竟是谁,沈尽欢死咬牙关不肯说,后来随着时间的流逝,火儿的五官长开了,王玲才发觉孩子和尽欢的舅舅长得相似。

再后来,王玲不问也不说,只是默默地给予帮助。

只可惜她那会儿也是刚来S市,漂泊无依不说,在百乐门也没有立足之地,她所赚不多的钱根本不够支撑三个人过活,沈尽欢不想拖累她,便单独住出去了,也从此拒绝她资金上的帮助。

有时候,王玲真觉得她们同病相怜,不过很多时候她都觉得自己比尽欢要幸福得多。

"尽欢,待会儿吃完饭我带你去买身衣裳吧。"

"不用啦,我这件衣服很好,不用浪费钱。"

沈尽欢垂眸看了看自己的衣服,干干净净的白衬衫,黑色的A字裙,简洁大方,虽然洗得次数多了,但却没有一个破洞,清清爽爽的,并没觉得哪里不好。

王玲顿时连吃饭的心情都没有了。

"你快打电话。"沈尽欢催促了一声。

王玲回过神来,迅速给妈妈桑打了个电话,交代她自己今晚晚一点出台,之后便挂了电话,问:"今天面试怎样?中了吗?"

提到这个沈尽欢不免有些丧气,叹息道:"本来一开始苗头挺好,后来知道我高中没毕业就开始质疑我的建筑师资格证是伪造的了。"

"这些人真是狗眼看人低!妈的!欢欢,你别难过,是金子总会发光的,刚才那个沈让不是给咱名片,说只要有需要可以联系他吗?回头就去他的公司试一试。"

沈尽欢娥眉轻皱:"啊?这不好吧?"

"这有什么不好?总之当务之急是赶紧找个工作,要实在不行你就干脆跟我一起去百乐门吧!"

 

裙子急急忙忙地追了出去。

秦深长腿阔步走得极快,生怕自己玩去一秒,那人便不见了。

可到底还是晚了。

等他奔出香奈儿专柜,左顾右盼时,却怎么也寻不到那一抹倩影。

去哪儿了?

男人心急如焚,斜飞入鬓的剑眉拧成了川字,贴在身侧的双手也在不知不觉中紧握成拳。

刚才明明看到了她,为什么一晃而过就不见了?

难道真是他的错觉么?

还是说,她在故意躲着他?

"秦深,你在看什么呀?是遇见熟人了吗?"林笙箫也跑了过来,挽住他的胳膊,男人眸底滑过一丝厌恶,不过却被他不着痕迹地掩饰了过去。

或许真是他看错了吧。

她怎么可能在S市呢,她都已经消失五年了,五年的时间足够改变很多事情,可能她已嫁人,说不定连孩子都有了……

男人神色闪过一丝落寞,黑眸里跳动的火焰渐渐熄灭,恢复了一贯的清冷模样,他抽出手臂兀自插兜,语气淡淡地说道:"没什么,看错人了。"

林笙箫好奇地四下看了看,来来往往的人,他到底将谁认错了?方才那般着急,甚至不惜将她撇下,莫非是见到了他的红颜知己?

一想到这儿,林笙箫的心里就好像堵了一团棉花,莫名不舒坦!

可恶,最好这辈子都别让她知道那个人是谁,否则她绝不会放过她!

……

沈尽欢挑来挑去只选了一件衣服,价格也在她能力范围之内。

王玲嘟囔着说她替她省钱,然后主动抢着去付账。

"呀,居然都三点半了,我得去补习班接火儿下课了。"

"那你快去吧,我等下也要到夜总会,妈妈桑给我排了第一场,真是烦人呢!"

"你小心点儿,别被人占了便宜。"

"做我们这一行的,再怎么小心都会被人占便宜,你是不知道,男人真色,特别是那些四五十岁的老男人,长得丑就算了,丑人还多作怪!家里明明都有老婆却……"王玲说到这事滔滔不绝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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